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离婚案件。 原告包某与被告关某是科右前旗察尔森镇的居民,双方经人介绍于2004年9月在科右前旗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男孩,生活十分幸福。随着两人财富的日积月累,被告关某染上了喝大酒的恶习,既不好好放牧,也不好好种田,屯里谁家有事都去凑热闹,就是为了能够喝上一顿酒,而且逢喝必多。被告关某日渐消瘦,原、被告的生活质量更是一落千丈。原告包某见状好言相劝于被告关某,被告关某非但不听,反而对原告包某拳脚相加,原告包某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在审理此案时对被告关某打骂原告包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被告关某仍不思悔改,原告包某对被告更是心灰意冷。经法院调解和好无效,遂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人的人格完整和尊严。家庭暴力在严重影响妇女发展的同时,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的儿童的发展,还影响整体社会的和谐发展。一方水土养育了一方谦和好品的前旗人民,让我们从自身做起,遏制家庭暴力,爱护关心我们的家人,营造温馨的平安家庭,共同维护好社会这个大家庭,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前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