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银福,男,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58年9月出生,1979年4月参加工作,四级高级法官,现任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30多年来,他坚持扎根基层,坚持因情施策办案,不断探索诉讼调解新途径,总结出了多学、多说、多教、多走、快执行的“四多一快”的工作模式。自1993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720件,其中调解结案2512件,调解率达到91%,当上副院长以后,他每年都审理近百起案件,而且所有审结的案件全面无反悔,无缠诉、无申诉、无上访,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及广大农牧民的好评和满意。
多年来,陈银福同志先后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政法系统争创活动“先进个人”,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政法系统“争创双满意活动标兵”荣誉称号。在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中荣获“银法槌奖”,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党委授予“优秀党员”,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2011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优秀公务员。
陈银福说: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担负着调解各种民间纠纷、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对辖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要把“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
陈银福工作的大石寨法庭辖区地广人稀,边远嘎查、村农牧民来庭办事十分不方便,为服务民众,陈银福和同事们设立便民服务平台,有休息椅、报纸、杂志、急救药品,备有开水和简单修理工具,为前来办事的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方便农牧民诉讼,法庭在冬季午间和赶集日都放弃了中午休息时间,使当事人当天都能赶回家中。每月初,各嘎查、村调委主任都要到镇里汇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陈银福和法官们抓住机会,给他们上法制课,传授调解的方式方法。同时也向他们了解各嘎查、村矛盾发生的情况,邀请调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干部参加旁听,借机宣传法律知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许多农牧民有事没事都愿到法庭坐一坐,或是旁听案件,或是进行法律咨询,农牧民们都说:法庭真是我们的贴心人。
陈银福同志还用心总结了一套“信访接待心理术”:面对怒气冲冲的来访者,他常常以“柔”化“刚”,尽量让其吐出心中不快,而后再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说服,对他们进行耐心的法律、法规、政策讲解,直到对方听清了,弄懂了并平静的离开;面对哭哭啼啼的来访者,则以“同情心”面对,真诚倾听来人诉说,直至其宣泄完心中的委屈,再从正面加以安慰劝导。尽管有的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他也能将心比心,真情相待,并为来访者解决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他通过各类信息途径查阅资料,恐怕有什么遗漏,案件审理了一天,案卷长达数百页。炎热的天气,没有午休,没吃午饭,终于使原被告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好多看似复杂的案件,他总能准确地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里,敏锐地发现调解的切入点、平衡点,四两拨千斤,化干戈为玉帛。
邓连和是大石寨村党支部书记,说起陈庭长的事,话语就像连珠炮一样的一发不可收拾:多少个经历过法医鉴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被他调解了;多少个准备上访的当事人满意而归;多年积怨引发的相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剑拨弩张的两个家族冰释前嫌……可为了这些他又付出了多少代价啊!他没日没夜的工作,扎着钢护腰下乡,他趴在老乡的炕头办案,他跪在椅子上办案,甚至连父母去世,他都没能守在他们身边。
2006年3月,“2005中国法官十杰”颁奖晚会上,主持人敬一丹宣读了一封由800余名群众写的信,信中说:“我们当中有农牧民、工人、教师、干部、个体户,也有陈银福的当事人,我们要为陈庭长投上一票……我们家乡的好法官陈银福一心为大家的事儿,我们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特别是为我们老百姓,办案公道,常年带病坚持工作。他走路那么艰难,有时跪在床上趴在椅子上,他早出晚归,我们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他50多岁,在我们这个贫困落后地区,一干就是20多年,……我们采用古老的联名方式投票,不知道能不能算数?请你们千万不要忘了,我们是陈庭长身边的群众,是最知情的人”。
用陈银福同志自己的话说:法官和当事人的人格地位是平等的。只有人格的平等,设身处地替当事人考虑,当事人来到法庭才能享受到法律的公正阳光。言出必行的他,几十年如一日,时时刻刻将群众的需要放在首要位置,用法槌敲响公平,用脚步丈量正义,将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了草原深处!
撰稿人 杜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