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归流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原告包某某请求被告李某返还抢种的五根垄耕地,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到事发嘎查,与嘎查领导一道前往争议的地块,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也到现场。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争议的土地进行了丈量、记录和计算,书记员做好笔录,由在场嘎查领导、双方当事人及法官签字。
在开庭前,法官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有针对性的有理有据的解释和说服,被告李某当场同意返还抢种的5根垄耕地,同时赔偿原告包某某700元。 一起土地纷争,在法官努力下得以圆满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