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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讲故事系列
——放火的流浪汉
作者:石磊  发布时间:2016-08-08 16:30:25 打印 字号: | |
  法庭上,当赵明(化名)与法官质询的目光两两相对,悠长的思绪如此刻吞吐的缭绕青烟,伴随着人生的无可奈何,讲述起半世的沧海桑田。

  在赵明的讲述中,我对他大半生的生活轨迹无从探寻,言语中偶然的羚羊挂角,只是平添旁观者的一丝猜测。54岁的赵明已是天命之年,天命天命,乐天知命。而赵明的生活显然并不快乐,却诸多坎坷。2005年,和前妻离婚的赵明与一个叫李雯花(化名)的女人相识于那一年的晚秋。缘起于秋风里,缘灭于火光中,两人的一见钟情,注定了日后十余年光阴的相濡以沫,但在同舟共济到达彼岸之前的情仇牵绊,也注定了两人不能从此相忘于江湖。于是在2005年岁末的那个冬天,赵明和李雯花有了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家,那年除夕的年夜饭也定然不再是孤零零的对影成三人。

  天下至味,一碗安乐茶饭。天下至德,一生暖老温贫。两个人就这样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中交叉,并一起度过了年复一年的春秋冬夏。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共同生活,嘘寒问暖,在宁静无争的小村中,与村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晃,便是整整十年。岁月催人老,在冷雨过后的凉夜里,她无数次被男子急促地咳声惊醒后为他添衣加被,在露水未褪的清晨中,他也一次次的在女子梳洗的镜前凝望她渐老的容颜。本以为就这样平静的生活吧,然后一直到彼此慢慢的老去、死去。

  可是生活本身就是变数。赵明的儿子突兀地出现在二人面前。要赵明和他一起回家,和他的母亲破镜重圆。破镜能否重圆?赵明犹豫了、彷徨了,在去与留之间,他最终选择了前者。赵明和李雯花之间应该会有一次默默无言、两两相望或是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的场景,但尘埃落定后,是赵明将二人经营多年积攒的房子留给了李雯花,带着李雯花给他的三万元钱孑然而去。

  世事大梦一场,人生几度秋凉。白驹过隙的情景转换,其结果浮光掠影般的不可捉摸,昨日果化作今日因,因果循环,人生如戏。

  两个月后,当李雯花挂断赵明的电话后,泪如雨下。电话中,赵明提出了与她重新生活的想法,至于原因,也许不足为外人道。今年元夕夜,花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诗人的浪漫情怀中自有婉约凄美,而现实,往往没有破镜重圆的桥段。对于赵明的恳求,李雯花是否愿意?最终这一个“愿”字起于心头,转瞬又死于心间。于是赵明不耐其烦的一遍遍拨打那串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得到的是杳无音信。而此时,赵明已经离开了那个新家,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流浪。火车站的候车室、提款机的房间中,成为他的临时住所,饥寒交迫,无人问津。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又是秋凉时节,仿佛十年轮回后回到了原点,赵明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悄悄潜入了李雯花的家中。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传承千年的古训似乎再次上演。前门上锁,不得其门而入,赵明破开后窗,钻进了这个久违的“家”。李雯花不在,但室内陈设依然,宛如昨日之日。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赵明追忆着过往的美好,愤懑于自己的境遇,他理所当然的想着李雯花应该与自己重归于好,却忘记了当日一步踏出的错在己身。于是在那个无星亦无月的夜里,李雯花家火焰熊熊,吞吐的火舌在夜空下翩翩起舞,放火人消失于茫茫夜色。

  放火人赵明离开李雯花家中时,已是凌晨。身似飘萍随遇而安。随山路蜿蜒而走,仰天长啸,愤懑、懊悔、委屈,接踵而来的情绪交织汇集,结成心曲,相顾无人言,便诉与山鬼听,却徒增寂寥。远方夜幕中一灯如豆,赵明行至近前,有陋室立于铁路一侧。此时饥渴难耐的赵明向主人索要吃食,说自己在寻找失踪的妻子。这个脱口而出的理由似乎与赵明内心深处的一点希冀不谋而合。于是善良的巡夜人在夜深人静中生火开灶,两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对饮浅酌。

  在赵明流浪的时候,李雯花向公安机关报案。

  两个月后的一天,赵明被公安民警抓获。

  审判期间,李雯花来到法院,对赵明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阅卷的过程中,我看到赵明在与人喝酒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不起,小花”。似与人言,似与己听。

  人生两苦,想要却不得,拥有却失去。赵明坐在铁窗的里面,也终于将心中沉重的包袱卸在了外边。吾心安处即吾乡,放火的流浪汉应该能有一夜好梦了吧?然而那个曾在无数凉夜里为其添衣加被的身影,终成回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可惜大多由深转浅,相忘于江湖。赵明,亦如是。
来源: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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