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快速出击,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李某堵在某修理部,当场扣押其车辆,最终双方协商同意将车辆顶抵全部执行款,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告人李某因未给付张某收粮钱,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至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张某收粮粮款36,952.00元。判决文书生效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钱。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的干警在收到执行案件后,多次驱车赶往李某家和李某打工的工地,均未能发现李某下落,执行局干警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查询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线索,发现李某名下有两辆货运车辆,但执行干警一直找不见李某,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直到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信息,在大石寨镇发现李某车辆在修理厂修理,李某要开走,张某无法阻拦。执行局干警迅速与大石寨法庭联系,请求大石寨法庭协助扣押车辆。大石寨法庭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强制将车辆扣押,李某终于来到法院坐下来商量偿还欠款。最终双方协商同意用法院扣押的车辆抵顶全部执行款。
至此,张某终于拿回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卖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