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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车辆致伤残 , 扣押车辆促执行
作者:赵景峰 李青山  发布时间:2016-09-29 16:25:32 打印 字号: | |
  9月26日,科右前旗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周”专项活动首日开了一个好头,在被执行人交完5万元执行款后,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涉民生的案件自此完结,同时为全体执行干警提振了士气。

  原告崔某因在被告柴某雇佣期内,为其装运车辆发生意外住院治疗,经兴安盟博广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伤残程度为9级,原告因此诉至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柴某赔偿原告崔某各类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被告柴某拒不给付赔偿款,原告崔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后,通过强制措施执行手段,被申请人还有5万余元执行款未支付。在这次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周”专项活动开展之后,该案被列为重点执结对象,通过扣押担保人的车辆后,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剩余5万余元的执行款。

  自此,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执行局 办公室
责任编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