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法院执行年“秋季攻势”活动开展以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并将异地执行案件纳入重点工作之一,该院除通过网络查询系统进行对被执行人“四查”工作之外,将执行的触角广泛延伸至查询系统没有涵盖的金融机构到当地进行“查”、“控”,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不放弃任何一线希望。
2016年10月25日,由副院长刘辉带队一行七人,奔赴内蒙古通辽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地寻找被执行人踪迹,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本次涉及异地执行案件共8件,涉案标的共423万余元。此次异地执行在法院执行系统“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外,特别是对执行系统以外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进行查询,包括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内蒙古信用合作联社、吉林银行、吉林省九台商业银行、吉林省农商银行、吉林省惠民村镇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等地方性银行以及车辆管理所、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查询、冻结账户19户,扣押房产2所,截止2016年11月1日采取强制措施已实际到位执行标的款为203.85万元,圆满完成了此次异地执行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