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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女友致轻伤 依法从重处刑罚
作者:桑春华  发布时间:2016-12-21 16:27:41 打印 字号: | |
  案例:被告人王某与受害人吴某系同居关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被告人经常打骂吴某。近日,被告人王某以吴某不回家、经常用手机上网为由在家中殴打吴某,先用拳头殴打吴某并将其左眼眶打伤,后王某手持尖刀在殴打过程中将吴某下嘴唇划伤。经法医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般致人轻伤案件属刑事犯罪较轻的案件,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判处非监禁刑,但本案被告人在平时生活中经常对被害人进行打骂和威胁,被害人坚决表示不能谅解被告人,法院结合被告人的一惯表现及被害人的操作后果,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切实保障了妇女的人身权利。

  法官释法:去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也是中国出台的首部反家暴法。新法明确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纳入其中。
来源:刑事庭
责任编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