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义务帮工受伤害 受益人应予赔偿
作者:包青山  发布时间:2017-07-07 10:12: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归流河法庭受理一起王某诉包某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在覆盖的耐心讲解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晓之以理,经过一番释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给付原告医疗等费用,原告也放弃了部分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系屯邻关系,被告家盖房子急需人手,被告喊原告来家里帮忙。在干活过程中,由于被告家里的跳板陈旧,原告在提着水泥在跳板上行走时,跳板断裂,使原告跌落在地。经医院诊断为膝盖骨折,法医学鉴定为十级伤残。开始被告还积极给原告看病,在后续治疗过程中双方出现矛盾,导致原告诉诸法律。

法官提示:邻里、朋友之间互相帮工是好事,但帮工人和被帮工人都应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免造成邻里、朋友之间反目和财产损失。
来源:归流河法庭
责任编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