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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3 10:38:3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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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依法审判由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负责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3、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

5、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6、监督本院全院干警的执法纪律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一个审判机构,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20庭科室,刑事审判庭,民事一审判庭,民事二审判庭,民事三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管办,法警队,平查办,政工科,司法行政管理科,办公室,监察室,五个基础法庭:归流河法庭,额尔格图法庭,大石寨法庭,乌兰毛都法庭、阿力得尔法庭。

机构人员情况:政法行政编制108个,事业编制5个,年末在职人员120个人(其中行政在编在职98人,事业人员22人)。其他招聘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收入219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77万元,其他收入471.42万元;决算收入296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9.47万元,其他收入471.42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本地财政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和上划之前的补发工资等经费)。预决算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法院上划以后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390万元,剩余日常公用经费办案费增加300来万元。

年初预算支出数219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42万元,项目支出480.77万元;决算数29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24万元,项目支出760.57万元。预决算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法院改革以后人员经费增加390万元,项目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279.80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大量增加导致办案费用增加、邮电费(邮寄费和网络通讯费)等支出大大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988.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960.9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63万元;支出总计2,988.5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6.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98.57万元,增长15.40%;支出总计增加398.57万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增。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6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9.48万元,占84.10%;其他收入471.42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来源说明:由地方财政拨款拨入的退休人员经费),占15.9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24万元,占73.90%;项目支出760.57万元,占26.1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98.9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51万元;支出总计2,498.9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8.5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2.84万元,下降2.80%;支出减少72.84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2017年1月1日我院上划后,退休人员经费由当地财政厅拨付。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4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82万元,占57.70%;项目支出760.57万元,占31.2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0.15万元、津贴补贴688.84万元、奖金35万元、绩效工资117.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25万元、住房公积金124.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万元。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改革后人员经费调增。公用经费22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4万元、电费10.48万元、取暖费50.44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差旅费15.71万元 、维修(护)费39.37万元、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劳务费4.82万元、工会经费12.39万元、福利费1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8万元、水费0.3万元、手续费0.35万元。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893.94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包含项目支出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2017年度分开基本支出经费(行政运行)和项目支出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所以行政运行经费减少了很多。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7.80万元,支出决算为8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40.4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2017年我院受理案件9000来件,受理案件比每年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燃料费增加;二是招待费比预算数减少59.62%,原因是考核次数多招待次数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9.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7万元,占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占3.6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2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车辆燃油费。车均运维费4.50万元,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理案件多,车辆使用率、油费和维护费大大的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23万元,接待31批次,共接待30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我院进行考核、检查,调研和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9万元,比2016年减少893.94万元,降低79.6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机关基本支出包含项目支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二是2017年1月1日我院上划后,退休人员经费由当地财政厅拨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95.14万元,降低46.40%,主要原因是无采购网络设备、大型电器设备;比2016年减少19.6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比2016年没有变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网络信息设备,比2016年 无变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2017年预算项目资金480.77万元,其中办案费业务费365.34万元,业务装备115.43万元;决算项目资金760.57万元,均为一般性项目,包括办案费业务费544.40万元,业务装备216.17万元。由于财政厅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足够安排,我院圆满完成2017年度案件审判任务,取得了上级的好评。

我院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首先加强了资金的使用过程的全称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其次加强绩效评价的沟通汇报工作,将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重要依据;最后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吉雅      联系电话:0482-8395505
来源:行管科
责任编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