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与包某已离婚已近二十年,离婚后黄某自己抚养女儿,由于孩子上大学后家里负担加重,黄某起诉包某要求包某返还承包田6亩,并支付多年来承包费及补贴2万余元。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给被告包某打电话,可电话一直不接听,到被告住所地了解,被告已外出打工多年,没有明确的地址。正在愁眉不展之际,承办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给被告发了一条短信,告知其原告起诉的内容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不成想被告果真回了电话,并诉说多年来没联系到孩子,现在自己也已成家又有了孩子,土地也不多,只能靠打工生活,不同意给原告土地,经过长达半个小时的沟通,承办人围绕原告一个人抚养孩子的实际情况,让被告多考虑一下对方,最终被告答应与原告协商解决。经过两天的等待,原告终于打电话说被告已经同意协商解决,要求撤回起诉,但因原告远在大连,工作又忙不能到庭撤诉,承办人又填加了原告的微信,让原告在微信中把撤诉事由手写拍照发到微信中,又通过电话录音加以确认,将上述微信截图和录音装入卷宗作为证据,并向原告邮寄了撤诉裁定书,原告收到裁定后又及时微信传回。这起原、被告均不在诉讼当地法院的纠纷经过短信和微信沟通,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即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办案效率。
撰稿人:杨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