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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人民法院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9-01-07 09:50: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由于在审判管理业务管理工作中成果丰硕,成绩突出,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同时被授予此项荣誉的有全国32个中级人民法院,62个基层法院,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有2家基层法院受此殊荣。

  为聚焦推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深入总结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和审判管理方面取得的宝贵经验,2018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了全区2家基层法院,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是其中1家,2018年4月份,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向最高院报送申报材料,2018年8月,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工作考察调研组韩伟组长一行到科右前旗人民法院考察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对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与机构设置、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司法公开、审判委员会运行、案件评查、防范干预过问案件、网上办案办公、法官业绩评价、审判管理机制创新、理论研究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对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的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网上办案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定,科右前旗人民法院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近年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打造了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审判管理队伍,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多次被上级法院授予审判业务管理优秀单位称号,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将以此项荣誉为新的起点,不断谱写审判管理工作新篇章。

     撰稿人:赵景峰
责任编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