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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18 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9 14:48:19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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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8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 2018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依法审判由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
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负责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
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3、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 

5、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
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
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
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6、监督本院全院干警的执法纪律情况,进行法制
宣传和廉政教育。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一个审判机构,独立核算的
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7庭科室:政治部,纪检组,综合办
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一审判庭,民
事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
队,六个基层法庭:归流河法庭,额尔格图法庭,大石寨
法庭,乌兰毛都法庭、阿力得尔法庭,居力很法庭。
机构人员情况:政法行政编制数108个,事业编制数5个, 年
末在职人员111个人(其中行政在编在职90人,事业人员21人),
其他招聘人员74人。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收入 248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89.47 万元,其他收入267.7 万元;决算收入3122.37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54.67万元,其他收入 267.7万元(其
他收入主要是本地财政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年末
结余 128.89 万元。(结余主要是办案费结余 96.41 元,剩余
32.48 万元是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结余)。
年初预算支出数 2489.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41.94
万元,项目支出 751.19万元;决算数 3065.94 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 2114.15 万元。项目支出951.78 万元。预决
算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法院改革以
后人员经费增加 294.52万元;项目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
200.59 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费用追加 209 万元。 

二、关于 2018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194.83万元,其中:本年
收入合计3,122.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
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46万元;支出总计3,194.83万元,
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89万元。
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6.31万元,增长6.90%;
支出总计增加206.31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收入增
加主要是信息化建设资金追加209万元;支出增加主要是人
员工资调增。
(二)关于 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合计 3,122.37 万元,其中:财
政拨款收入2,854.67 万元,占 91.40%;其他收入 267.70
万元,占 8.60%。

(三)关于 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支出合计 3,065.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14.16万元,占 69.00%;项目支出 951.79万
元,占 31.00%。 

(四)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09.02万元,其
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4.35万元;支出总计2,909.02万元,
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0.7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
入增加410.03万元,增长16.40%;支出增加410.03万元,
增长16.40%。主要原因:支出里含退休人员工资267.69万
元(本地财政拨款);人员经费调增及审判业务需要信息
化建设费用二百多万元。 

(五)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798.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46.46万元,占
66.00%;项目支出951.79 万元,占34.00%。 

(六)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4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3.77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390.34万元、津贴补贴958.22万元、奖金
35.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08万元、住房公积金
124.65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255.72万元,较上年减
少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公用经费
22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9万元、手续费0.13万
元、水电费8.03万元、取暖费51.56万元、邮电费1.33万
元、差旅费18.33万元、维修(护)费28.03万元、公务接
待费3.67万元、劳务费5.88万元、工会经费23.60万元、福
利费17.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万元、其他交通
费用5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较上年
减少25.27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和办公费用减少。 

(七)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1.00万
元,支出决算为8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0%,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00万元,完成预
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
的61.3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
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2018年我
院受理案件九千多件,受理案件比往年增加,所以公务用
车维护费用、燃油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减少
61.30%是因考核次数多招待次数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88.68 万
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 万元,占 95.90%;公务接
待费支出 3.68 万元,占 4.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 0 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85.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
上年增加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85.00 万
元,车均运维费 4.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0.16 万元。主要
原因是受理案件增多,车辆使用率增高,燃油费和车辆维
修护费大大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
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3.68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
3.68万元,接待38 批次,共接待332 人次。主要用于是上
级单位来我院进行考核、检查,调研和业务交流等公务往
来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2.69 万元,比
2017年减少 6.40 万元,降低 2.80%。主要原因是:减少维
修(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00万元,比2017年增
加36.00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设备
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
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
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9 辆,其
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
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
勤用车 19辆,主要用于:巡回审判,执行案件,下乡办
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
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
2017年增加 0.00 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
备 2 台(套),主要是网络信息建设及软件更新,主要用
审判科技法庭,比2017年增加 0.0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2018年预算项目资金751.19万元,其中办案费业
务费596万元,业务装备136万元;决算项目资金951.78万
元,均为一般性项目,包括办案费业务费574.78万元,业
务装备377万元。由于财政厅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办案经费
和业务装备经费的足够安排,我院圆满完成2018年度案件
审判任务,取得了上级的好评。
我院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
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
绩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首先加强了资金的使用过程
的全称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其次加强
绩效评价的沟通汇报工作,将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管理和安
排以后年度预算重要依据;最后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发
现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
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
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
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
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
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
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
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
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
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
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
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
《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
[2012]32 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
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 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
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
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
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
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
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
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
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
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
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
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
支出。
分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吉雅 联系电话:0482-8395505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