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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7 11:39:14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依法审判由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负责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3、负责审理本院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

5、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法官、法警、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并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上报工作。

6、监督本院全院干警的执法纪律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7个庭科室:政治部、纪检组、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一审判庭、民事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六个基层法庭:归流河法庭、额尔格图法庭、大石寨法庭、乌兰毛都法庭、阿力得尔法庭,居力很法庭。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76.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490.36万元,增长49.90%,变动原因:主要为拨入20142017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法院自动化建设追加拨款。地方拨付事业编补发工资及保险。追加死亡及新考录人员经费。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065.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78.83万元,增长36.12%,变动原因:主要为拨入20142017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34法院自动化建设追加拨款200追加死亡及新考录人员经费369.7万。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476.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468.4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2万元;支出总计4,476.9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448.74万元,增长47.84%,主要原因:一是拨入20142017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34;二是法院自动化建设追加拨款,上年无此项目;三是地方拨款增加363万,为补发事业编工资及法庭建设资金。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6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6.90万元,占90.79%;;其他收入411.53万元,占9.21%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7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7.69万元,占71.00%;项目支出1,297.66万元,占29.00%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65.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52万元;支出总计4,065.4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114.78万元,增长37.78%。主要原因:一是拨入20142017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34;二是法院自动化建设追加拨款200,上年无此项目;三是三是地方拨款增加363万,为补发事业编工资及法庭建设资金。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6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25万元,占68.07%;项目支出1,297.66万元,占31.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3.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77.32万元,增长36.07%,变动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拨入20142017养老保险单位部分534;二是法院自动化建设追加拨款200,上年无此项目三是追加死亡及新考录人员经费369.7万。

(一)公共安全(类)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45.89万元,决算支出17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

2. 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074万元,决算支出129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3.46万元,决算支出65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拨入准备期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4万元,决算支出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05.3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抚恤金年初无预算,本年发生的在10月份统一申请追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2.46万元,决算支出62.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5.69万元,决算支出3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37.69万元,决算支出161.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新考录公务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4.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2.04元、津贴补贴100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56.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59万元、住房公积金164.76万元、抚恤金105.3万元,较上年增加8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绩效60%2021年发放,导致津贴补贴数增加;二是2021付准备期养老保险534;公用经费21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82万元、取暖费50.63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护)费10.51万元、租赁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9.51万元、福利费2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24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节约开支,支出略有减少。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占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5.00万元,占5.5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用于支付车辆修理费、保险费及燃油费,车均运维费5.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接待35批次,共接待23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其他法院调研、上级单位检查工作;二是干警加班餐费。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是考察活动略有增加.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4个,实施项目4个,完成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297.66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290.6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1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9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94万元,比2020年增加174.9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政府采购按照属地原则由地方财政负责,不在部门决算中填列,2020我院在通过地方政府采购系统的采购支出为179.42万,2021年实际支出比2020年增加4.48万,为基层法院采购桌椅;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4.50万元,比2020年增加324.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采购工程支出,2021年投入基层法庭维修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8万元,比2020年增加98.5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燃油及印刷服务,2020无物业项目,燃油及印刷服务在地方采购系统,实际支出两年基本无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5万元,比2020年减少0.60万元,降低0.29%。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俭、节约开支,支出略有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主要是主要是电子卷宗管理系统,移动办案系统,移动法庭系统及其组件,2020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办案需要采购打印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29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费 ”等2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按照申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审核,同时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安排支出,基本实现了预期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业务装备经费”、“ 办案业务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装备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148万元,执行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装备的自动化水平,完善了干警迫切需要的装备设施,干警满意度达到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的效率不高,资金支出进度有待加快。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资金管理机制,制定积极的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喜珠8395505

主管部门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8

 14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48

 148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配备的业务技术设备、文印设备、业务通用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安全检测设备、司法警察装备等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有效保障审判执行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10

 221

268

 10


质量指标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

 10

 100

 10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

 100

 98

 5

 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磨损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

 98

 98

 10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0

 100

 10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10

 90

 9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上网率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环境指标

 5

 90

 9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5

 98

 98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100

 98

 5

 装备采购依据集体性、重要性原则

总分

100


 90


 

2.办案业务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21万元,执行数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100%。受理案件11026件,结案率达到 104.33%以上,圆满的完成了审判业务的各项任务,提升了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案件相关领域存在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部分绩效目标在实际执行中与年初绩效预期存在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申报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制定积极的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喜珠8395505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1

 22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21

 221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节约资金,做好审判业务,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平息民间纠纷。

 2021年度受理案件11026件,结案率104.33%。圆满的完成了审判业务的各项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收结案件数量 

 10

 9979

 11026

 10


质量指标

 年度结收比

 10

83%

 94%

 5


时效指标

   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

 20

85%

 95.6%

 2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10

 5

 4.93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审结案件标的额

 10

 5000万元

 5996.4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5

 80%

9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5

 80%

90%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10

 100%

95%

 5

 法庭经费保障比较薄弱

总分

100


 90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304万元,执行数为 289.6万元,完成预算的9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保障聘任制书记员各项经费,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出进度滞后,经费保障项目单一,所以只能按月支付,因人员离职,执行局小于预算数。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做好前期规划和准备工作,制定积极的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喜珠8395505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4

 277

10

 91.12

 8

其中:财政拨款

 304

 277

-

 91.12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度保证按时发放工资,发挥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审判事业让书记员更加积极的努力。

 充分保障书记员各项人员经费,调动了书记员的工作热情,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收结案件数量 

 10

 9979

 11026

 10


质量指标

 年度结收比

 10

83%

 94%

 10


时效指标

   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

 20

85%

 95.6%

 2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10

 5

 4.93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审结案件标的额

 10

 5000万元

 5996.4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10

 90%

 85%

 5

 书记员装备配备由业务装备经费负担,因经费有限保障存在不足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5

 80%

9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5

 80%

90%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10

 100%

 100%

 5


总分

100


 95


 

4.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8.52万元,执行数为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100%。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用途支出,有效发挥了后勤保障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上年计划不足导致资金剩余结转本年,应尽量避免。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做好前期规划和准备工作,制定积极的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都吉雅8395505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52

8.5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8.52

8.52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配备的业务技术设备、文印设备、业务通用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安全检测设备、司法警察装备等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资金用于采购警用装备,有效发挥了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收结案件数量 

 10

 9979

 11026

 10


质量指标

 年度结收比

 10

83%

 94%

 10


时效指标

   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

 20

85%

 95.6%

 20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10

 5

 4.93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审结案件标的额

 10

 5000万元

 5996.4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5

 80%

9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5

 80%

90%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10

 100%

 95%

 5

 法庭经费保障比较薄弱

总分

100


 85


5.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装备的自动化水平,完善了干警迫切需要的装备设施,干警满意度达到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的效率不高,资金支出进度有待加快。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资金管理机制,制定积极的资金支付计划。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喜珠8395505

主管部门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0

12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12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配备的业务技术设备、文印设备、业务通用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安全检测设备、司法警察装备等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有效保障审判执行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10

 221

268

 10


质量指标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

 10

 100

 10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

 98

 98

 10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0

 100

 100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10

 90

 9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上网率

 10

 90

 9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环境指标

 5

 90

 9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5

 98

 98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100

 98

 5

基层法庭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总分

100


 9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阚嘉宇    联系电话:0482-8395505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c98bb96240326bc2&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阚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