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李波法官手中。对李波法官耐心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案件经过:5月18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兴安盟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焦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告焦某给付物业服务费、电梯费、二次供水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000余元。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通过认真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厘清争议焦点,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纠纷。于是,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现场进行调解,积极与双方协调沟通,从事实、法律、情理等方面晓以利害、明法析理,耐心地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该案以被告向原告支付4000元,原告撤诉结案,双方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