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戒工作,高质高效审理虚假诉讼案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月16日下午,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学习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虚假诉讼犯罪惩戒工作的意见》进行了集体学习、研讨、交流。
《意见》包括总则、虚假诉讼犯罪的甄别和发现、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程序衔接、责任追究、协作机制、附则等七章,共二十九条。《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从严打击通过虚假诉讼妨碍执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有效指导。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在履行指责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犯罪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探索建立民事裁判文书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互通数据平台,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掘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线索,逐步实现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数据共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
通过集中学习,促使干警对虚假诉讼案件达成一致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案件审理中认真甄别虚假诉讼案件,区分刑法与民法虚假诉讼概念的差异,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积极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良好的、优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