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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院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戴圆圆  发布时间:2024-04-01 09:55:02 打印 字号: |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院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

财产损害赔偿案例

     王某与葛某是邻居,2023年12月,因葛某家地热管道破裂未能及时发现处理,造成了王某家多处浸泡,双方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2024 年1月5日,王某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葛某赔偿各项损失56000元,并请求法院对损失进行鉴定。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系邻居,直接进入诉讼程序难免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双方感情修复及矛盾实质性化解。立案庭负责人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劝导双方互相谦让、以和为贵,经过调解,双方达成 和解意见葛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诉前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减轻群众诉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和谐前旗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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