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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调解纠纷促和谐
作者:曹宝山  发布时间:2024-06-20 17:34: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乌兰毛都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基本案情

     李某与何某系同村前后院邻居关系,2020年李某外出务工一直未返乡,到2024年归家后发现邻居何某将自己的后院子向外开垦二十多米,这给李某的出行造成了严重影响,李某遂找到乌兰毛都法庭希望法庭能帮助解决此事。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相邻纠纷情理交织,邻里矛盾不能“一判了之”,决定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进行处理。遂邀请该苏木乡镇政协委员与承办法官一起来到争议地现场进行联动调解。对争议地点现场勘验后,政协委员与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围绕案件核心,找准问题症结,对双方后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释明,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了调解方案:李某将自家的大门向东挪动五米,这笔费用由何某出,这样既解决了李某的出行问题又不必拆除何某家的围墙。双方都同意了政协委员与承办法官提出的方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该案顺利调解是“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一个缩影。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诉讼至法院的土地纠纷案件,具有乡土社会特殊的敏感性和复杂性,看似事情不大,但因涉及到土地这一农民最关心的利益点,一旦处理不好,很可能衍生出更多矛盾。“政协+法院”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群众之中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推动矛盾纠纷在前端及时化解,最终实现土地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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