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党代表+法院”优势和积极作用,邀请党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银行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银行负责人和涉案企业均对法院工作赞不绝口。
2021年2月5日,被申请人包某某、白某某在申请人兴安盟某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处办理个人贷款,并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被申请人田某某、内蒙古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保证合同》。该笔贷款到期后,被申请人均未按合同履行偿还义务,故申请人诉至法院,要求被申请人包某某、白某某偿还贷款本息合计1156911.21元,要求被申请人田某某、内蒙古某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调解过程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最大限度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迅速启动“党代表+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党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党代表调解员首先询问被申请人意见,其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是一次性还清剩余全部本金及利息,对于公司目前的现金流来说有些困难,希望银行方面能够协商。
承办法官又向申请人银行方分析了抵押、保全、审判、执行对银行债权将会产生的影响,并对相关利弊做出深度分析,争取银行方同意。“基于被告目前的经营情况,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双方是否能同意分期付款的模式?”党代表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了分期付款的模式,鼓励当事人各退一步。最终,在党代表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银行同意可以按照先本后息的原则分期偿还借款,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还款意见。至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妥善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维护金融秩序、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现,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用足特邀调解员资源,推动落实“党代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走深走实,并加大司法确认力度,对调解成功案件及时审查、尽快确认,固定调解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