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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多方联动增殖放流 以法治“蓝”守护生态“绿”
作者:郑昕  发布时间:2024-07-12 16:55:4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违法犯罪行为,秉持绿色审判理念,推动法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密切结合,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统一,7月10日,在察尔森水库管理局开展的2024年冷水性鱼类增殖放流活动中,科右前旗人民法院联合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科右前旗农牧科技局共同开展刑事案件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增殖放流源于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于2024年审结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诉讼案件。2023年10月,案涉三被告人违反禁渔规定,多次在归流河段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从事非法捕捞作业,三被告人捕捞的水产品重量为69.4公斤。诉讼过程中,三被告人积极缴纳修复金购买鱼苗修复生态环境。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三被告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判决生效后,在察尔森水库管理局开展的2024年冷水性鱼类增殖放流活动中向洮儿河流域投放的5.1万尾细鳞鲑鱼苗、1.4万尾黑龙江茴鱼鱼苗中,科右前旗人民法院联合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科右前旗农牧科技局对案涉生态修复购买的1200尾黑龙江茴鱼及细鳞鲑鱼苗一同进行了增殖放流。

     近年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绿色能动司法,通过建立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积极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下一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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