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动态 > 审判研讨
【转】【以案释法】自己的债务可以转移给别人吗?
作者: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14 17:02:27 打印 字号: |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务转移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活动,它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负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然而,当这种债务转移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时,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经济纠纷。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丁某某因经营需要从原告钱某处借款8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后被告丁某某因经营出现困难无法按时还款,遂找到自己的债务人冯某,将所欠钱某的债务全部转移给冯某,并私下达成协议,约定由冯某直接向钱某偿还。然而,原告钱某对此债务转移事宜一无所知,直至向被告丁某某追讨债务时才得知此事。因钱某催讨未果,遂向海拉尔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丁某某偿还全部借款。

法院审理


庭审过程中,丁某某辩称与冯某已经达成协议,将所欠钱某的债务全部转移给冯某,应由冯某偿还借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在本案中,丁某某、冯某之间的债务转移未经钱某同意,因此该债务转移行为对钱某不产生法律效力,钱某仍有权要求丁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判决,丁某某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在民间借贷领域,债务转移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同意权。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不仅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还可能给债权人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在债务转移过程中,债务人应当充分告知债权人相关情况,并取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此外,该案也提醒我们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对待债务转移等金融活动。债权人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转移等事项的处理方式。同时,债权人还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还款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办公室